打掉牙齿的伤残等级判定以及赔偿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以下为你详细解答:
**伤残等级判定**:
- **不构成伤残**:一般打掉一颗牙齿不构成伤残等级。
- **十级伤残**:牙齿缺失或者折断7枚以上,可以认定为十级伤残;若上颌骨或者下颌骨部分缺损伴牙齿缺失或者折断7枚以上,可以认定为九级伤残。
- **重伤二级**:牙齿脱落或牙折的数量总共7枚以上属于重伤二级。
- **轻伤一级**:牙齿脱落或牙折的数量总共4枚以上是属于轻伤一级。
- **轻伤二级**:当牙齿脱落或牙折的数量总共2枚以上是属于轻伤二级。
- **轻微伤**:牙齿脱落或缺损、牙齿松动2枚以上是属于轻微伤。
判定的依据主要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并且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赔偿问题**:
- **不构成伤残的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其中,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 **构成伤残的赔偿**:除了上述费用外,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具体的赔偿数目,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