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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出事故,理赔责任谁来担

时间:2017-12-04 08:57:00   点击: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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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约车方便了我们的出行,也增加了出行的风险,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与乘客该知道找谁索赔,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对于保险公司公司来讲,绝大多数网约快车、顺风车和专车使用的都是私家车。当初投保时,车主是以非营运车辆的名义购买的保险.但车辆一旦成为网约车,性质就成了营运车辆,两类车光保费就相差50%甚至1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因此,私家车使用网约车平台变更车辆用途的,且没有尽到及时履行通知义务,没有向保险公司补缴相应保险费用的,保险公司是可以拒绝赔付的。

    对于网约车平台来讲,《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第四章第十六条有明确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承担承运人责任,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作为商事交易平台,最大限度的给交易双方提供了资源。当乘客通过网络预约叫车服务,必须先向平台方支付车款,随后平台再通过其他支付方式将部分车款返还给司机,实现共赢。因此,平台方作为管理者和组织者收取了类似于“管理费”的费用,一旦乘客因乘坐叫车平台约来的车辆出现事故,平台方也应该成为责任主体。

    随着网络约车平台规模越来越大,有关部门应加快给各类专车、快车和顺风车明确身份;保险公司可以根据法律允许的身份,制定出相应的保险品种;网约车车主应提前到保险公司变更车辆用途。这样,才能保障网约车车主和乘客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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